建人函〔2019〕1363號
各市和廣德市、宿松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各有關單位:
現將《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改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建人〔2019〕9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推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通知》(建辦人函〔2019〕384號)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人事司關于開展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建人才函〔2019〕22號)轉發給你們,并結合我省實際,就做好相關工作提出如下意見,請一并遵照執行。
一、明確工作目標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三個文件精神,按照試點先行、逐步推開的原則,穩步推進我省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工作,逐步建立起管理有序、標準統一、質量可靠、培訓合格證發放規范、數據共享互認的培訓管理體系,切實提升從業人員技能,確保工程建設項目現場質量安全。
二、落實細化責任
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負責指導和監督全省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委托省建設干部學校(省住房和建設執業資格注冊中心)承擔相關具體工作。各市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本地區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包括施工現場專業人員培訓機構日常監督管理、違規行為處理等,并按要求配合做好相關試點工作。培訓機構按照“誰培訓、誰負責”的原則,承擔培訓、測試、發證的主體責任。
三、積極穩妥開展試點
(一)結合實際制定我省試點工作方案(另發),按照單位申報、地市推薦、擇優遴選的方式,選擇有代表性的企業、院校等培訓機構開展試點,總結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培訓工作經驗后,全面推開我省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
(二)試點單位應符合《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機構有關要求》(詳見建辦人函〔2019〕384號)條件。在培訓機構自愿申報的基礎上,請各市于9月20日前將符合條件的推薦試點單位報至省建設干部學校。
四、加強監督管理
培訓機構應依據“統一的職業標準、統一的培訓大綱”要求,組織開展施工現場人員職業培訓,確保培訓質量,自覺接受監督。各級住建主管部門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加強培訓過程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定期或不定期實地檢查。對培訓過程中出現違規操作、弄虛作假的機構,將進行通報并責令整改,情節嚴重的將取消培訓資格。
五、做好新老政策銜接
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要求,對持有《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專業人員崗位培訓考核合格證書》的人員,按照自愿的原則,力爭在2020年底前妥善做好換發合格證書工作,確保新老政策平穩有序銜接。
本通知中未盡事宜及開展試點過程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請及時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聯系。
聯系人:李迪明,電話:0551—62873868。
電子郵箱:101798@qq.com
2019年9月11日
(此件公開發布)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改進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施工現場專業人員職業培訓工作的指導意見.pdf